为提高卓越班学生培养质量,鼓励学生健康发展、全面成才,由学院出资,设立卓越班优秀毕业生奖学金,具体评审办法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、名额和奖学金标准
1. 评选范围:卓越人才班和卓越师范班的应届毕业生;
2. 评选名额:卓越人才班和卓越师范班各3人;
3. 奖学金标准:每人5000元;
二、评选条件
1.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,品行端正,原则上须为中国共产党党员、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;
2.学习勤奋刻苦,成绩优秀,本科期间平均学分绩为卓越班内前30%;
3.卓越人才班学生已被本校或其它国内外一流高校(科研院所)录取为研究生,卓越师范班学生已被基础教育重点学校录用。
三、评审程序
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申请,学院学生工作小组初审,推荐获奖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复审,确定名单公示,无异议后发放奖学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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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月